易倍新闻
最高检:坚决emc易倍惩治金融腐败犯罪
昨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工作情况时表示,当前金融犯罪案件数量有所下降,但仍高位运行。
据介绍,2023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嫌疑人11060人,提起公诉22529人,起诉人数同比下降10%,涉及罪名相对集中。
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15590人,同比下降5.6%;起诉证券犯罪316人,同比上升11.7%;依法打击涉私募基金犯罪,起诉430人,同比下降36.7%;起诉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和贷款诈骗罪2106人,同比下降11%;持续加大反洗钱力度,起诉洗钱罪2301人,同比上升10%。
在金融犯罪的新趋势新特点方面,张晓津介绍,非法集资犯罪居高不下,线上线下相结合,传统手段与新型手段相互交织,利用私募基金,区块链、虚拟币、新能源、影视投资等市场热点的新型案件明显增加。
中小银行、信托、票据等金融信贷领域案件时有发生,有的金融机构“内鬼”与外部人员内外勾结,有的金融机构实际控制人、大股东非法套取金融机构资金,个别案件涉案金额巨大。
此外,资本市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犯罪增多,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交易类犯罪多发,出现利用场外期权等复杂金融产品实施证券犯罪等新情况。洗钱、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非法买卖外汇案件增多,通过虚拟货币交易跨境转移资金成为新手段。
“我们在办案中还发现,在各类金融犯罪背后,资金掮客、技术黑客、股市黑嘴、造假中介等黑灰产业链问题日益凸显,助推犯罪甚至成为诱发金融犯罪的始作俑者,全链条惩治金融犯罪及其关联犯罪是今后的重要方向。”张晓津说。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介绍,《意见》围绕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这个重点,立足检察职责提出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的履职重点。
在刑事检察方面,重点是加大惩治金融风险高发领域金融犯罪力度,突出打击各种名目非法金融活动,持续加大对洗钱及其关联犯罪的追诉力度,依法妥善处置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风险,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证券犯罪,坚决惩治金融腐败犯罪,以精准有力的刑事追诉惩治金融犯罪、震慑金融犯罪、预防金融犯罪。
在民事检察方面,高质效办理金融领域民事监督案件,重点加大对金融领域逃废债、“砍头息”“套路贷”等虚假诉讼监督力度,着重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强化民事检察与刑事检察的有序衔接,加大对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维护公平诚信的金融市场秩序。
在公益诉讼检察方面,将围绕国有金融财产保护、金融账户敏感个人信息保护、涉金融领域电信网络诈骗治理emc易倍、金融行业反垄断等法定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并积极探索拓展普惠金融、养老金融、绿色金融等领域公益司法保护。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厅副厅长张希靖表示,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部门依法严惩金融“巨蠹”与“蛀虫”。
她说,高质效办理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重点惩处利用金融资源权力大搞幕后交易、侵吞国有资产的腐败分子,依法打击各类新型、隐蔽金融领域腐败犯罪,坚决惩治连、靠贷吃贷、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等腐败行为,2022年1月至2023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的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共计529人。
最高检指导办理了招商银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等一批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大要案。
她还提到,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对“寄生”于金融领域、“围猎”金融领导干部的犯罪行为保持高压严惩态势。
“加强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与联系、配合与制约,依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惩治和威慑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助力清除破坏金融秩序的害群之马”。
昨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工作情况时表示,当前金融犯罪案件数量有所下降,但仍高位运行。
据介绍,2023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嫌疑人11060人,提起公诉22529人,起诉人数同比下降10%,涉及罪名相对集中。
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15590人,同比下降5.6%;起诉证券犯罪316人,同比上升11.7%;依法打击涉私募基金犯罪,起诉430人,同比下降36.7%;起诉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和贷款诈骗罪2106人,同比下降11%;持续加大反洗钱力度,起诉洗钱罪2301人,同比上升10%。
在金融犯罪的新趋势新特点方面,张晓津介绍,非法集资犯罪居高不下,线上线下相结合,传统手段与新型手段相互交织,利用私募基金,区块链、虚拟币、新能源、影视投资等市场热点的新型案件明显增加。
中小银行、信托、票据等金融信贷领域案件时有发生,有的金融机构“内鬼”与外部人员内外勾结,有的金融机构实际控制人、大股东非法套取金融机构资金,个别案件涉案金额巨大。
此外,资本市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犯罪增多,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交易类犯罪多发,出现利用场外期权等复杂金融产品实施证券犯罪等新情况。洗钱、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非法买卖外汇案件增多,通过虚拟货币交易跨境转移资金成为新手段。
“我们在办案中还发现,在各类金融犯罪背后,资金掮客、技术黑客、股市黑嘴、造假中介等黑灰产业链问题日益凸显,助推犯罪甚至成为诱发金融犯罪的始作俑者,全链条惩治金融犯罪及其关联犯罪是今后的重要方向。”张晓津说。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介绍,《意见》围绕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这个重点,立足检察职责提出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的履职重点。
在刑事检察方面,重点是加大惩治金融风险高发领域金融犯罪力度,突出打击各种名目非法金融活动,持续加大对洗钱及其关联犯罪的追诉力度,依法妥善处置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风险,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证券犯罪,坚决惩治金融腐败犯罪,以精准有力的刑事追诉惩治金融犯罪、震慑金融犯罪、预防金融犯罪。
在民事检察方面,高质效办理金融领域民事监督案件,重点加大对金融领域逃废债、“砍头息”“套路贷”等虚假诉讼监督力度,着重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强化民事检察与刑事检察的有序衔接,加大对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维护公平诚信的金融市场秩序。
在公益诉讼检察方面,将围绕国有金融财产保护、金融账户敏感个人信息保护、涉金融领域电信网络诈骗治理、金融行业反垄断等法定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并积极探索拓展普惠金融、养老金融、绿色金融等领域公益司法保护。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厅副厅长张希靖表示,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部门依法严惩金融“巨蠹”与“蛀虫”。
她说,高质效办理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重点惩处利用金融资源权力大搞幕后交易、侵吞国有资产的腐败分子,依法打击各类新型、隐蔽金融领域腐败犯罪,坚决惩治连、靠贷吃贷、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等腐败行为,2022年1月至2023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的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共计529人。
最高检指导办理了招商银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等一批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大要案。
她还提到,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对“寄生”于金融领域、“围猎”金融领导干部的犯罪行为保持高压严惩态势。
“加强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与联系、配合与制约,依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惩治和威慑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助力清除破坏金融秩序的害群之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