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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23深创投02 : 深圳市emc易倍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3年度报告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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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 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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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 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 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 策,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 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

  通过私募形式募集资金,并将资金投入到非上 市企业获得股权,通过上市、并购或股权转让 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的行为

年报]23深创投02:深圳市emc易倍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3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规模大小的一定比例向基 金收取的费用,通常按照年度收取

  是指由政府出资,并吸引有关地方政府、金 融、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不以营利为目的, 以股权或债权等方式投资于创业风险投资机构 或新设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以支持创业企业发 展的专项资金。

  注: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劳动、人事、工资及社保等人事管理制度和人事管理部门,并独立履行人事管理职责。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产生。

  发行人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决策、监督及经营管理机构,明确了职权范围,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已建立起了适合自身业务特点的组织结构,组织机构健全,运作正常有序,能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制定了独立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发行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和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及经营需要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独立运作、独立核算、独立纳税。

  公司制定的《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交易及往来管理规定》中,对关联方关系和关联交易的认定、决策权限、审议程序和事后核查作了具体规定和安排,采取了必要措施保护其他股东的利益,主要包括:

  关联方关系的认定: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集团与各下属基金管理公司、下属基金、管理公司之间及关联自然人与公司之间互为关联方。其中,关联自然人主要是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主要包括:提供劳务、提供资金(股权投资、贷款)、代理、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担保等。关联方往来是指关联方之间因日常资金往来及关联方交易业务形成的往来款。

  公司非经营性往来款及资金拆借等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和股东会进行决策。董事会审查决定关联交易事项时,应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股东会审议决定关联交易事项时,应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为董事长召集董事会会议并向董事会提交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会议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若董事个人或者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与公司已有的或者计划中的合同、emc易倍交易、安排有关联关系时(聘任合同除外),不论有关事项在一般情况下是否需要董事会批准同意,均应当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应主动回避,不参加讨论和表决,且不计入表决法定人数;若关联董事未主动回避,由董事长提请其回避。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若关联交易事项需股东会审议,由董事会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提交关联交易议案,股东会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放弃表决权,其所代表的股权不计入该项表决有效票总数内。

  公司对关联方交易及其往来实行专门核对及检查制度,无论是否发生关联交易及往来,公司下属公司需在季度报表报出前向公司资金财务部上报《关联方交易及往来核对表》,下属公司之间需互相报送,双方核对无误后由所在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于每月的《关联方交易及往来核对表》,各单位财务人员需单独保管,下属公司之间的核对结果,每季需向资金财务部备案,资金财务部将组织不定期检查。

  公司与关联方的销售与交易遵循独立核算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公允定价。如果没有市场价格,即采用成本价格加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和费率。如果既无市场价格也不适用于成本加成定价法,则按双方协议价格进行结算。

  公司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公司债券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公司作为国内实力最强、影响力最大的本土创投机构之一,核心业务为创业股权投资,主要包括直接股权投资业务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2012年10月,公司以控股的方式实现了对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新赛克”)的收购,积极探索通过控股实业公司打造非上市项目的退出平台,推动并购重组业务。

  创业股权投资业务为公司的核心业务,包括直接股权投资业务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所投资的创业股权投资项目基本为公司直接投资和所管理的基金共同投资。从成立至今,公司以中小创新科技企业为投资对象,联合境内外创业资本进行多行业、跨区域的投资和培育。公司投资方向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及协会相关规则指引的规定,不存在以创业投资或者股权投资的名义,通过借贷的方式,将资金注入平台、房地产等政策限制的行业,或者向中小微企业发放类贷款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不涉及互联网金融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P2P借贷平台)。

  公司的创业股权投资业务包括直接股权投资业务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其经营模式如下: (1)直接股权投资业务模式:公司直接股权投资业务的经营模式主要是用自有资金(含已变现的投资收益)以股权方式投资目标企业,通过被投资企业未来的上市、并购、回购等方式退出从而获得投资收益。

  (2)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模式:公司率先提出并成功发起设立了引导基金运作模式,与各级政府的投资平台和其他商业机构共同出资设立政府引导子基金。一方面,公司及下属公司作为投资人参与基金出资,出资比例一般为25%-40%左右,而政府及其国有单位出资比例为25%左右,差额部分由其他投资人出资。另一方面,公司或下属公司担任子基金管理人,按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流程进行管理,其商业模式可以总结为“募资、投资、管理、退出”,即通过私募的方式募集资金,寻找潜在项目并筛选、投资,择机退出以获得收益。因此,除公司获得的作为出资人的利润分配之外,作为基金管理人,公司获取基金管理费和业绩报酬。管理费用的收取基数和收取比例由公司与基金投资人协商确定。

  发行人母基金业务,从基金形式划分,主要包括政府引导母基金业务和市场化母基金业务。母基金通常不直接投资项目,一般以股权方式参与、发起设立完全市场化运作的直投子基金,通过以少量的资金投向直投子基金,进而通过子基金的募资吸收其他社会资金,扩大投资规模,以投向创新创业等实体企业为主,支持国家产业规划调整升级。

  母基金运作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由基金出资人委托专业化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母基金管理人负责母基金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就政府引导母基金而言,通常为政府财政全额出资,母基金管理人结合当地政府的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需要,拟订各支子基金的布局规划和筛选准则,公开向社会招标甄选国内优秀的创投机构,落实对子基金的投资的工作。因此,作为政府引导母基金管理人,通常获取基金管理管理费作为报酬,管理费由管理人与政府协商确定。

  而就市场化母基金而言,通常由市场化投资机构与母基金管理人共同出资设立,在符合国家产业规划的前提下谋求较高收益,因此,作为市场化母基金管理人,除作为出资人的利润分配之外,还获取基金管理报酬,一般每年按照基金实缴规模收取1.5%-2.00%。

  深创投不动产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不动产基金公司”)是发行人旗下专注于不动产投融资的子公司。不动产基金公司聚焦投资基础设施领域重点区域的优质资产,核心团队在不动产投资领域深耕多年,且在交易所REITs基金领域拥有领先的行业经验,目前主要围绕大类持有型不动产资产开展不动产私募基金、私募股权投资、REITs及证券化业务等覆盖不动产发展全产业链的基金业务,业态涵盖物流仓储、零售门店、保障性住房、产业园区、数据中心等。

  在不动产私募基金投资业务方面,不动产业务基金核心团队紧抓“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主线,在商业地产、产业地产等领域开展针对持有型不动产的投资业务,同时重点投资细分地产行业内具有突出品牌优势和资产管理能力的企业,以“管理+投资”“轻资产+重资产”的协同发展模式,在地产行业发展主题化、细分化、服务化的趋势中赢得先机,并结合REITs及不动产金融工具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在资产证券化及私募融资业务方面,不动产业务基金结合REITs、CMBS、ABS等不动产金融工具进行证券化产品的设计、发行和管理,为公司已投资及拟投资项目,以及整个不动产产业链提供全面金融支持。公司核心团队深度参与证券交易所REITs及公募REITs的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草拟、方案设计以及首批试点产品准备工作。不动产基金公司作为牵头服务机构整体推进的红土创新盐田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于2021年5月1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在深交所注册,成为全国首批公募REITs之一;不动产基金公司作为牵头服务机构推进的红土创新深圳人才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于2022年7月2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在深交所注册,成为全国首批、深交所首单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募REITs产品。

  公司设有私募股权行业首家全资公募基金子公司——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红土基金”)。红土基金根据2014年6月5日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562号文批准设立,且于2014年6月23日取得证监会核发的A093号《基金管理资格证书》,同时拥有公募基金管理资格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同时,红土创新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着红土创新-红人,红土创新红石等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定增、新三板、可交换债券等。除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外,资管计划还收取业绩门槛超额部分的业绩提成。

  2012年10月,发行人以控股的方式实现了对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新赛克”)的收购。中新赛克致力于提供通信网络和信息网络的智能管理和安全防护、企业的商业智能的服务和解决方案,已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CMMI3级质量体系评估,获得软件企业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等,以优质专业的产品和完善的服务在行业中成为佼佼者。

  公司为构建更数字、更安全、更健康的世界,专注于数据提取、数据融合计算及在信息安全、大数据智能化等领域的应用,主营业务为网络可视化基础架构、网络内容安全、大数据运营、网络及数据安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相关产品的安装、调试和培训等技术服务,为政府、运营商及企事业单位等提供产品和服务。公司产品分为五大体系,包括宽带网产品、移动网产品、网络内容安全产品、大数据运营产品(包括数据中台、智能数仓、主数据及企业数字化经营管理产品)、网络及数据安全产品(包括车联网、物联网、工业互联网、计算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及服务),分别覆盖了网络空间数据提取、数据存储和计算、数据分析和挖掘、数据应用及安全服务等领域,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2023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增加11.02%,占营业收入比重为97.75%;主营业务成本较去年减少0.54%,占营业成本比重为81.25%;毛利率较去年增加1.19%,毛利占比为99.80%,主要原因系2023年度发行人业绩分成收入及软硬件销售收入增加。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较去年增加73.67%,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25%;其他业务成本较去年增加111.38%,占营业成本比重18.75%;毛利率较去年减少67.04%,毛利占比0.20%。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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